关于组织申报齐鲁医药学院第九届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按照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计划安排,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启动第九届大学生“挑战杯”科技创新大赛,大赛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团队合作、突出重点、鼓励创新、培养能力”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现将大赛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不含文学、艺术、历史类学科)、科技发明制作(包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类。

自然科学类要选择具有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或实验结果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基础试验研究项目;

社科类以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为主,要从现实生活中选择热门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参赛作品须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科技发明制作类,要求具有创新性,较高的实用价值;

2.参赛人员需为齐鲁医药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鼓励本科生申报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3.参赛作品必须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发明制作类需上交实物作品。

4.参赛作品必须是在决赛终审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决赛年度内已公开发表的成果,或在省级及以上科创大赛获奖作品,在决赛时按权重增加评价分值。

5.作品要以学生设计为主,独立撰写完成,并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理论性和现实意义。

6.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60%以上的工作量,作品鉴定证书、发表的有关作品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发表的论文署名单位应为齐鲁医药学院。凡利用学院资源完成的成果,申请专利时,学院应为第一专利权人。

7.凡作者超过3人,或作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生为集体作品的负责人,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8.参赛作品须由指导教师指导、推荐,经学院审核确认,方可申报。指导教师应能够保证足够的指导时间、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为保证项目质量,有实验操作的项目,原则上须配备1名实验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实验指导教师除外)同时指导的项目一般不超过2项。

9.学院鼓励学生参与指导教师承担的教科研项目。

10.除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及学术论文外,其他成果须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项目必须经过开题、中期检查以及结题验收评审,且达到或者完成研究预期任务,学院结项验收后择优推荐参加学院决赛。项目的研究报告格式参照校级课题研究报告,由指导教师规范指导。

二、管理方式

1.学院各学院科技社团配合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进行大赛的宣传和发动工作,严格遵循《齐鲁医药学院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大赛管理办法》及大学生科技创新平台相关管理文件组织管理。

2.学生自由选择研究题目和指导教师,向各学院科技社团提交项目申请,各学院自行组织本学院专业(行业)专家对申报项目可行性、创新性以及研究经费进行立项排序,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列后提交立项项目推荐表,并同时提交建议经费,学院盖章及负责人签字后提报科研处。

3.科研处综合全校申报数量、各学院往年立项率、结项率、优秀率、及申报经费情况确定立项项目,下发立项文件。

4.研究经费由科研处统一申请,各学院科技社团进行管理,按照《齐鲁医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及学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管理使用。指导教师和学院社团应严格审核经费的使用,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停止本学院本年度的大学生科技活动经费,并追究指导教师责任。

5.学院自行组织项目的开题、中期及结题验收工作,科研处负责抽查,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结题项目,视为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将按照科研诚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超过三项,取消学院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结题率将作为下一年度立项项目比例的重要依据之一,具体标准见附件2

6.学院根据验收情况择优推荐参加决赛的成果名单,并填写推荐意见。学院负责大赛决赛的组织,并提出获奖名单。

决赛中获奖(一、二、三等奖)数量占推荐决赛数量的比例将作为下一年度立项比例的重要参考依据。学院将会依据本年度结题及决赛情况调整学院下一年度立项比例。

7.参赛学生优先纳入学院大学生科技社团,参赛作品将作为学院大学生科技社团成果。

8.优秀成果将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类大赛。

三、时间安排

1.申报及立项阶段(2021430日前)

学院下发大赛通知,各学院进行宣传发动,学生自主联系指导教师,确定申报项目,学生向学院提交立项选题申请表由学院负责审核学生资格和指导教师资格。

申报项目中,凡需要实验指导教师的,必须增加实验指导教师,可作为第二指导教师,表格中涉及实验指导教师,如未填写,未经过该实验指导教师签字的,该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对项目进行任何指导。

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论证并确定项目经费。学院按照专家意见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于418日前上报科研处,同时电子版上报科研处办公邮箱(qlyyxykyc@126.com)。

科研处汇总推荐项目,综合考虑推荐项目的质量、数量以及经费情况,制定全校立项比例,确定立项项目及经费支持额度,并发布公文。

2.项目开题及实施阶段(20215月—10月)

各学院及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齐鲁医药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齐鲁医药学院大学生“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管理办法》对参赛项目进行开题、中期检查管理和经费指导,相关表格可从科研处下载专区下载。

3.项目结题验收及预赛阶段(20211115日前)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项目结题验收,验收结果统一上报科研处审核并存档,上交材料包括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按照优劣排序)、中期检查报告、研究报告、结题验收会议记录、结题验收专家组意见,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每项单独放入档案袋。另提交研究报告的电子版。

各学院从通过验收的项目中择优推选出本学院参加决赛的成果名单,并于20211120日前将本学院参加决赛的作品申报书及推荐意见报送科研处。

为提高大赛决赛项目质量,各学院推荐参加自然科学类决赛项目须申请专利或发表学术论文(以收到录用通知为准)、推荐参加发明制作类决赛项目须申请专利、推荐参加社会调查类决赛项目须发表学术论文(以收到录用通知为准)。

5.决赛及评审阶段(20211215日前)

1)科研处组织相关专业专家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为基本评判标准对参加决赛的作品进行会议评审,参赛作品以PPT形式向评审大会汇报,接受专家质疑和咨询。

2)确定获奖作品名单、最具价值失败作品名单、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及优秀组织奖名单。

3)举行总结表彰大会,公布获奖名次、获奖单位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奖励办法

学院最终将根据参赛成果的评审情况设置一、二、三等奖及最具价值失败奖,对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及实验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对优秀组织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奖项设置名额分配及奖金分配额度另行通知。按照《齐鲁医药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暂行办法》给与参赛同学奖金和创新学分的奖励。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参与本次活动。

 

联 系 人: 成洪达

联系电话: 2829248

齐鲁医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1.4.2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科研处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