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

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通知转发,该成果奖为山东省规格最高的社科类奖项,属于省级奖项,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推荐上报。

请各部门于2019年4月1日上午10:00前将评审材料报送至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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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19.1.21

关于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推荐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根据《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意见》规定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山东省第三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有关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成果为2017年1月至12月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符合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成果。[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未参加过评奖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上推至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但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产生重大影响并被一类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和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核心级别以上期刊、SCI、SSCI、A&HCI、CSSCI来源集刊、《求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等报刊引用200次以上(网络引用不计)的成果也可以申报参评。]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一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每项成果只能申报一次,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各授权推荐单位组织推荐上来已参加过省评选会议但落选的成果一概不准再次参评(网上审核通过但未被推荐到省评奖办的成果仍可以继续参评)。重复申报参评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五年参评资格。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选采取网上申报发布、网上审核、查新查重、各授权单位组织推荐、书面材料报送、书面材料审核、客观赋分、专家会议评选、省评委会审定、公示、公布、表彰奖励的办法进行。申报基本流程如下:

1.网上填报成果信息

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者在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填报成果内容和《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填报内容:一是作者基本情况;二是成果基本情况;三是成果原件电子版;四是转载、引用、书评、消息、采用、领导批示等反响材料电子版。外文类论文还需要报全文的中文译文,外文类著作需要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的中文译文。因分配推荐指标需要,请务必慎重选择并写清申报渠道(市、大企业、高校社科联,省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科研机构和高校、党校,省直部门科研处室和相关负责处室。已成立社科联的高校以高校社科联渠道申报)。学科门类分经济学、管理学、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学语言学、文化学、教育学、历史学、智库研究成果(相关条件见附件3)、应用与普及11个学科组。填报不准确者,省评奖办有权进行调整。

2.网上审核

省评奖办在规定时间内对网上申报成果进行技术审核,通过审核后,将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或短信通知申报者。

3.成果发布

申报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自动在申报平台展示,接受社会监督。申报者可以随时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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