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齐鲁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要求,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离职后,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现启动第六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程序。请各二级学院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学院推荐2-3名教授。

一、候选人推荐条件

(一)学术造诣高、学风端正、坚持原则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二)符合学术委员会委员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推荐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发展和科研学术情况,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民主推荐2-3人作为候选人,选举推荐程序应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最终选举产生的候选人由学校校长提名,报经校务会同意后聘任。

(二)原则上学校学术科研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

(三)各学院如无教授职称人员,按照覆盖学校学科专业的原则,可推荐1名副高级职称人员。

(四)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根据章程规定的比例,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分析后,报学校校务会审批。

(五)各二级学院填写推荐人信息表(见附件),盖章后报送纸质版一式一份至科研处办公室杨华同志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截至时间:2020512日下午17:30

四、联系方式:杨华 2829031

科研处

2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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